记者今日从山东省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,2015年1月至6月,烟台市共出生21026人,人口出生率为3.2‰,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.5‰,合法生育率为98.55%,全市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。
为努力保持低生育水平,烟台市严格落实计划生育通报批评、重点关注、黄牌警告、重点管理等责任追究制度和计划生育“一票否决”制度,最大限度地控制违法生育。同时,烟台市强化“薄弱村”帮促转化,将2014年度出现违法生育的595个村、131个单位确定为全市计划生育薄弱村,将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出现违法生育的159个村、32个单位确定为全市计划生育重点关注村,由县市区实施重点管理。对薄弱村和重点关注村实行市、县、乡三级帮促,年内将实现彻底转化。
此外,烟台市以村为单位,全面排查有违法生育意愿的、离婚和再婚家庭等重点人群,实行包帮责任制,有效遏制了违法生育。截至5月底,烟台市“单独二孩”目标人群共13.4万人,申请生育1.1万人,占目标人群的8.2%,低于山东省平均水平21.6个百分点。
截至2015年6月,烟台市共出生21026人,人口出生率为3.2‰,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.5‰,合法生育率为98.55%。同时,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,烟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放有奖举报办法369万份,收到举报信息66例,查实7例,对每一例案件都建立档案,实行销号制,做到有案必查,快速查处,件件有结果。(姚辉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