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。济宁市任城区着力构建学校、社会、家庭“三位一体”的普法教育体系,发挥学校龙头作用、家庭基础作用、社会平台作用,凝聚工作合力,强化法制宣传教育,大力提升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。
学校为主抓龙头。学校是人类文明的摇篮,是学生受教育的基地,它对青少年学生教育始终处于主导地位。任城区明确由公安局法制大队牵头,会同各派出所加强对辖区各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指导力度,落实具体工作措施。构建普法网络。成立“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”,由法制大队、消防大队、交警大队负责同志及各派出所法制副校长11名人员为成员,深入重点学校开展法制、消防、交通宣传教育活动,组织消防安全演习。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。指导学校设立法制教育领导工作小组并明确职责,完善法制教育工作制度,把学生的法制教育列入日常管理日程,由学校负责人担任组长,由学校中层干部、班主任及派出所法制副校长为组员,形成逐层规范管理的法制教育网络,推行法制教育责任制,学校各层每年要根据职责要求签署法制教育责任书,由组长负总责,中层及下层管理人员抓落实,层层落实法制教育责任制,并组织相关责任人与师生及学生家长(或监护人)签订法制教育责任书。丰富活动载体。以派出所社区民警、学校团组织、少先队组织、班主任、保安人员为成员组建“法制教育宣传辅导员”队伍,定期对学生开展“十个一”法制教育活动,即搞一次法制教育晨会、开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、听一次社区民警主持的法制教育讲座、设一处法制教育专栏、写一篇法制教育作文、赛一场法制教育演讲、办一次法制教育手抄报、看一次法制教育宣传片、签一份法制教育保证书及演一场法制教育节目,同时,通过宣传标语、警示牌、宣传橱窗、手抄报、晨会、班会、国旗下讲话、致家长一封信及校园广播等方式,大力宣传法律知识,使宣教教育工作经常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同时,提高教职工对法律法规的认识,做遵章守法的模范及学校的义务法制宣传员和监督员,积极配合学校法制教育和管理工作开展。
着力发挥家庭教育重要作用,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指导家长提高自身法制意识,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,为孩子树立模范带头的榜样。对孩子加强教育和监督,对发现孩子有法制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纠正和制止。家长根据学校的要求,主动配合学校的工作,以主人翁的态度,经常向学校提供意见和建议,共同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。该区积极联系相关部门认真分析辖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、隐患和原因,针对存在问题,采取有效措施,堵塞漏洞,防范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发生。在学校、家长及公安等部门的高度重视、共同担责、共同呵护、共同支持之下,有效保障了学生法制教育工作顺利开展。
社会联动搭平台。该区着力打造齐抓共管、相互配合的教育模式。区法制办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力量,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的同时,积极与地方政府、教育主管部门、学校密切配合,建立起协调联动机制。各部门之间保持密切的联系,各负其责、各司其职,一同挑起中小学生普法宣传工作的重担,通过不懈地努力,大大提升了中小学生的法制意识。充分发挥社区民警职能作用。派出所是法制教育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力量,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、素质过硬的社区民警队伍,从而促进全体社区民警整体业务素质的提升,为搞好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。今年以来,共为学校赠送法制宣传资料1300份,与学生开展面对面的普法宣传教育6000余人次,向师生送发宣传资料3500余份,引导学生从点滴做起,做一名“懂法规,熟常识”的优秀学生。引导社会各界广泛支持。积极联系新闻媒体,通过制作法制教育漫画、播放法制教育知识广播、在报纸刊登法制教育专栏、在网络展播法制教育FLASH动画等方式加强对学生法律知识的宣传;借用短信和彩信的方式,向广大中小学生的家长群发法制教育提示短信和彩信,提醒他们注意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和法制教育,进一步凝聚了工作合力。(济宁市教育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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