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给中小学招生工作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,招远市教体局强化服务意识,全面提升服务能力,扎实有序地推进中小学招生工作,实现中小学“阳光招生”。
一是深入政策宣传,实现信息公开化。通过微信公众号、教育信息网、校园网、设立咨询热线、召开家长会、印发公开信等多种形式,全方位、多渠道向师生、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招生工作有关政策、程序,特别是各项新变化、新要求、新规定,实现招生政策人人了解,争取学生家长、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,为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。
二是严格政策规定,实现招生规范化。在多渠道扩容优质教育资源、大力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,招远市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政策要求,切实把好招生政策的底线,把“软要求”变成“硬规矩”。经过深入调研论证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招生方案和政策规定,扎实有序地抓好中小学招生工作,实现中小学招生工作规范化。
三是推进阳光招生,实现监督常态化。实行招生工作分组包点负责制,对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督导,以“规则在先、程序规范、阳光透明”为准则,严格按照招生基本程序,进行新生招生工作,确保每项工作、每个环节都在“阳光”下操作,对违反招生纪律、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,一经查实,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,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
四是落实精细管理,实现招生服务化。组织和引导工作人员认真学习2018年中小学招生政策,做到熟知每一项规定和工作流程,掌握工作要领,以利于正确指导学生、家长报名和提高自身工作效率。同时,中小学招生报名过程中,工作人员将会对所有学生和家长热情服务,耐心细致地做好来访及电话答疑工作。特别是高度重视外来经商、外来务工和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工作,切实保障其享有优质教育的权利。(烟台市教育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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